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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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淡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8 发布人: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福安市淡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福安市淡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福安市淡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年)
规划实施单位: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规划年限:2023-2030年(第一阶段:2023-2025年;第二阶段:2026-3030年)
规划基准年:2022年
规划发展目标:2025年底之前,全市淡水养殖面积和产量原则保持在2023年的数量水平,即总养殖面积不超过261hm²,年养殖产量保持在5160吨左右,产值在15150万元左右。至2030年底之前,福安市淡水养殖总面积将达到321hm²左右,年养殖产量将达6339吨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将在18610万元以上,建成3~5个淡水养殖健康示范基地、1~3个沿河沿溪休闲渔业基地或走廊。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徐敬介
电 话:0593-6383863
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解放路52号
邮编:355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芳
电 话:059183316235
邮 箱:249830260@qq.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8楼
邮 编:3500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fzbJjrWnyBNoo6qLK8INw
提取码:gyl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局或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分布起10个工作日。
规划实施单位: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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