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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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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生态环境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附件下载:


《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pdf

《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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