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环评审批

环评审批

环评审批

宁德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关于2023年第三、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6       发布人:宁德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      

受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我中心依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要求,对2023年第三、第四季度我市各县级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评文件,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

联 系 人:张观长

电话传真:0593-2995115

电子邮箱:hbj2250389@163.com

附件:1.第三季度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2.第四季度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宁德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第三季度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序号

编制单位

环评文件抽取数量

平均

分数

不合格环评文件数量

1

深圳市佳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67.5

0

2

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6.5

0

3

福建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

63.5

0

4

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47.5

1

5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2.5

0

6

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1

55.5

1

7

福建行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

67

0

8

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5.5

0

附件2   第四季度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

序号

编制单位

环评文件抽取数量

平均

分数

不合格环评文件数量

1

厦门森意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9

0

2

福州华冠环保有限公司

1

68

0

3

厦门尚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62.5

0

4

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50

1

5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

66.5

0

6

福建省闽环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1

56

1

7

福建创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56

1

8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

64

0

9

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71.5

0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披露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