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
2025年7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卡那霉素“三废”提升利用技改项目、国道G228 线福安乌山特大桥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5-07-31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卡那霉素“三废”提升利用技改项目 | 古田县黄田镇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场地900平方米,利用本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采用配浆-酸化-氧化分解-过滤分离的工艺流程,建设一套“三废”提升利用设施,可减少固废、废气等。购置反应釜、硝酸储罐、菌浆预配罐、菌浆储存罐、料液储存罐、过滤板框等布置于生产区,形成年产水处理营养液18000t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1.水环境:高浓度废水经中和池+调节池+厌氧池+活性炭污泥池+二沉池+调节池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及其他废水采用“SBR生化处理、芬顿、气浮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产生的废气经一套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1根18米烟囱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环境风险: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消防器材巡查,在站内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禁令、警语和告示牌。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2 | 国道G228线福安乌山特大桥公路工程 | 福安市赛岐镇、甘棠镇 |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赛岐镇泥湾村南侧的规划东快速路, 设乌山特大桥跨赛江经乌山岛后,路线转向正西,终点接省道S203 和在建二十一路,主线路线总长3.570km。工程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市政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标准段路基宽度 36m。项目总投资 88026.520 万元,环保投资约 1732.92万元。 | 1.水环境: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等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用水,不外排。 2.大气环境:临时施工营地场界应设置围墙,物料和垃圾应密闭运输;在施工场地进行作业时应及时喷水降尘。 3.声环境: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声强。禁止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进行施工作业。如因特殊原因需夜间施工的,必须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4.固废: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弃方在弃渣场暂时堆放,在项目正式开工时将及时委托相应的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弃方外运工作,应按照政府指定地点用于场地回填。 5.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工程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合理设计、尽量缩小用地规模;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填筑土方应采取四随(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施工方法,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碾压破坏的绿植进行生态恢复。通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和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因施工占地对环境的影响。 6.海洋环境:桥梁基础施工泥浆均不得排入海中;施工船舶的排污设备应实施铅封,严禁施工船舶向施工海域排放废油、残油等污染物;海上施工期应尽量避开海洋鱼类产卵、洄游或经济水产类的捕捞期。 | 建设单位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自网络进行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 2025 年 6 月 3日在网络进行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同期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庄张贴现场公示,并于 2025 年 6 月 5 日、2025 年 6 月9 日在海峡导报刊登了公示启事。公示期间,均未收 到任何形式的公众反馈意见。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hjxxgs.cn/gongshi/1701.html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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