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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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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宁浦胶原蛋白肽生产线及蛋白质添加剂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5-03-06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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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霞浦松山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变电站位于霞浦县松港街道利埕村和牙城镇岐头里村、输电线路途经霞浦县松港街道、三沙镇、水门畲族乡、牙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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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建筑面积1152平方米,主变容量本期2×50兆伏安,远景3×50兆伏安;扩建110千伏间隔2个;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43.58公里,110千伏电缆折单0.04公里。项目总投资13078万元,环保投资210万元。

(一)涉及闽东诸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应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按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随意占用红线。禁止施工人员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取土,禁止将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布设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等;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和施工临时道路宽度;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对占用的林木实行占补平衡。项目涉及福建宁德杨梅岭省级森林自然公园的架空线路施工,应满足森林公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时采用增高铁塔直接跨越,不砍伐线路通道,不在森林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垃圾等排放至森林公园内。(二)涉及公益林范围的塔基工程应严格落实公益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按公益林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随意占用公益林;占用的公益林应实行占补平衡,施工结束后恢复植被。临近牙城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架空线路施工时,禁止将牵张场、跨越场、材料堆场、弃土弃渣点等布设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废弃物、排放废污水及乱丢乱弃各类垃圾。(三)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应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应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修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得外排;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围挡,易扬尘的施工物料运输、存放过程应采取遮盖、密封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洒水、喷淋,最大程度防止施工扬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采取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回用,不得随意堆放。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施工行为,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四)优化线路设计,线路架空高度应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等要求,线路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线路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6m;当110kV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及跨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的最低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7m;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划定电力保护区,确保变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杆塔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装置,做好附近居民的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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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50102uKyE0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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