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
2025年3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05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城西街道宝峰村,凤埔乡、泮洋乡、水口镇、吉巷乡、鹤塘镇、平湖镇 | 古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建设古田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包括垃圾分类设备、垃圾转运站、垃圾分类监督分拣以及垃圾分类宣传。项目新建1座垃圾分类处理厂(处理规模为餐厨垃圾50吨/天和大件垃圾5吨/天),7座垃圾转运站(转运规模为生活垃圾30吨/天·座)。垃圾分类处理厂建设地点位于古田县城东街道湖滨村、城西街道宝峰村,7座垃圾转运站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古田县凤埔乡、泮洋乡、水口镇、吉巷乡、鹤塘镇(2座)、平湖镇。项目总占地面积0.6040公顷,其中垃圾分类处理厂占地面积0.43106公顷,转运站0.1729公顷。项目总投资1179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85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各转运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粉尘,垃圾分类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产生的粉尘、垃圾分类处理厂餐厨垃圾预处理和好氧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与三相分离(油水分离)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包括分选杂质、粗油脂、其他垃圾、可回收物、金属铁、除尘灰、污泥和废机油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直接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为项目运营期间污水处理设施故障导致污水事故排放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危险废物堆存可能导致的固体废物淋滤渗漏影响,均属于事故排放。主要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 6.生态环境:施工期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施工活动等对陆域动植物的影响,以及施工占地、工程土方挖填等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7.环境风险: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主要表现在污水处理系统高浓度生产废水泄露对环境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镇污水收集系统。 运营期垃圾分类处理厂的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古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接管标准后,进入古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古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垃圾分类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古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7座转运站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收集后暂存于收集池中,定期运至古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古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围挡喷雾、各个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 运营期各转运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粉尘采用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7根不低于15高的排气筒排放;垃圾分类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高的排气筒排放;垃圾分类处理厂餐厨垃圾预处理和好氧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与三相分离(油水分离)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管道收集后,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不低于15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应加强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通过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标。垃圾分类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大件垃圾处理车间外50米和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外50米形成的包络区域,各垃圾转运站卫生防护距离为压缩转运车间外5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大气敏感目标。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弃土弃渣部分回填和利用,其余及时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建筑垃圾中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进行集中收集、综合利用,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统一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分选杂质、其他垃圾、污泥、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就近送至古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可回收物、金属铁、粗油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应符合国家、福建省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好污染分区防治和防渗等工作,污水收集管采取明管明沟,并对不同废水收集管道进行区分标识,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重点跟踪项目特征污染物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6.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用地范围。在施工区域内建好排水、导流设施,施工时厂前区主要注意临时防护。项目弃土石进行合理利用,多余的弃渣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随意堆置。垃圾分类处理厂涉及水源涵养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应加强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控,加快施工进度,地块坡面开挖严格控制在十度以下。在做好基础排水沉沙的前提下,避免地表裸露,应及时做好植被恢复,选用合适的乡土植被,力求厂区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 7.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项目应建设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期间的污废水可以有效进入事故应急池。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于2024 年 10 月 16 日、 2024年12月2日~12月13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huanping/yici/35510.html) 发布公示, 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海峡都市报》A07 版面、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海峡都市报》A07 版面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公示启事。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hjxxgs.cn/gongshi/1413.html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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