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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年产16万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2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年产16万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项目

福安经济开发区湾坞工贸园区梅洋工业区

福建青磊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福安经济开发区湾坞工贸园区梅洋工业区新建年产16万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

(一)主要环境问题

①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水、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②废气:主要有破碎、筛分、粉磨、配料、混料、烧结、磨砖废气等。

③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粉磨机、磨砖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

④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砖、除尘灰、废矿物油以及生活垃圾。

⑤项目生产过程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及固废、生产系统、贮存运输系统、相关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系统等风险事故状态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

锅炉定期排水用于原料仓库洒水降尘,不会产生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原料仓库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罐车运送至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①破碎、筛分、粉磨车间废气:设计排风量为5万m3/h,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处理后,由1根H=15m、Ø=1.0m排气筒排放。

②配料、混料废气:设计排风量为4.2万m3/h,通过“料仓密闭负压(或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处理后,由1根H=15m、Ø=1.5m排气筒排放。

③烧结废气:设计排风量为4万m3/h,通过采用“SNCR+布袋+20m排气筒”处理后,由1根H=20m、Ø=1.5m排气筒排放。

④磨砖废气:设计排风量为5000m3/h,通过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处理后,由1根H=15m、Ø=0.3m排气筒排放。

⑤无组织废气:原料库采用封闭设置,物料装卸、堆放过程采用雾炮抑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物料破碎、筛分、粉磨、转运、配料、混料、成型、磨砖等产尘环节均设置集气罩收集,控制物料加工、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逸散。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减振、绿化隔音、隔声罩等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在青拓集团网站(http://www.tsingtuo.com/notice/655)

发布了本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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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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