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公示
东湖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1 发布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湖清淤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淤工程位于宁德东湖,淤泥干化场位于大门山东南侧
项目投资:33760.38万元
建设内容经济规模:包括底泥疏挖、底泥输送、底泥处理、底泥处置、余水处理等。本项目对包括北港段水域、南港段水域、内湖、东湖至九孔水闸连通水道4块水域共218.68万m2水域范围进行清淤,总清淤量约188.3万m³(自然方,含水率65%),对清出的淤泥进行浓缩、脱水之后外运处置,板框压滤机脱水固化后的泥饼96万m³(含水率5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三、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东湖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iIwFaTLxzdN5h-dWMcQbg
提取码:vk1j
四、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建设单位设有纸质版查阅场所,查阅场所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2、联系电话:0593-2977159 联系人:郑工
3、电子邮件:dqcsisfzqs@126.com
4、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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