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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公示

环评报告公示

东湖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1       发布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湖清淤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淤工程位于宁德东湖,淤泥干化场位于大门山东南侧

项目投资:33760.38万元

建设内容经济规模:包括底泥疏挖、底泥输送、底泥处理、底泥处置、余水处理等。本项目对包括北港段水域、南港段水域、内湖、东湖至九孔水闸连通水道4块水域共218.68万m2水域范围进行清淤,总清淤量约188.3万m³(自然方,含水率65%),对清出的淤泥进行浓缩、脱水之后外运处置,板框压滤机脱水固化后的泥饼96万m³(含水率5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三、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东湖清淤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iIwFaTLxzdN5h-dWMcQbg 

 提取码:vk1j

四、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建设单位设有纸质版查阅场所,查阅场所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2、联系电话:0593-2977159        联系人:郑工

3、电子邮件:dqcsisfzqs@126.com

4、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披露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